※請老師及同學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
智慧財產權是指智力創造成果:發明、文學和藝術作品,以及商業中使用的符號、名稱、圖像和外觀設計。智慧財產權可以分為工業產權工業產權與版權兩類,工業產權包括發明(專利)、商標、工業品外觀設計和地理標誌,版權則包括文學和藝術作品。智慧財產權被概括為一切來自知識活動領域的權利,始於17世紀中葉法國學者卡普佐夫的著作,後由比利時法學家皮爾第所發展,到1967年《成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》簽訂後智慧財產權的概念得到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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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義的智慧財產權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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