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什麼是數位學習課程認證?為什麼需要認證?
- 由教育部設定的數位學習認證制度,以確保數位學習的品質。
- 數位學習課程認證也是申請數位學習專班的必要門檻之一。
📚 詳情請參閱:數位學習課程認證/認證申請須知
三、申請步驟
- 教師:填寫文件3-5(課程說明書、自評表及切結書),並繳交至數位教學組
- 數位教學組:檢核文件內容並提供補件及修改建議
- 教師:根據建議進行補件及修改作業
- 數位教學組:將文件3-5上傳至認證網,並協助填寫文件6-8(申請表、資料表、核對表及自我檢查表)
- 教師:簽名文件6-8
- 數位教學組:完成線上申請程序並函送電子公文
四、申請文件
- 電子公文
- 學校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記錄影本
- 課程說明書
- 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自評表
- 數位學習課程認證作業著作權切結書
- 數位學習課程認證申請表及數位學習課程認證審查資料表
- 課程自評登記填寫核對表
- 申請文件自我檢查表
欲申請認證的教師僅需填寫文件3-5即可,其他文件將由負責窗口協助準備及填寫。
五、審查規準及通過標準
- 共5項規範,20項指標(16項必4項選)。詳細說明請查看 🔗 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指標及評定規準
- 認證通過之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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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必備指標必須全部達A等級(含)以上。
- 各項規範平均必須達A等級(含)以上。
七、相關QnA
Q:我能用以前的課程申請數位學習課程認證嗎?
– 可以的,數位學習課程認證並無限制必須申請當學期開設的課程。
Q:若申請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未通過,下次還能申請嗎?
– 可以的。
– 但曾經認證未通過之課程,有關教學或學習活動缺漏,需完成實施方能符合指標規範者,應重新實施後始能再次送審。
Q:若課程為多位教師共同授課,能申請數位學習課程認證嗎?
– 可以申請,但有相關規範如下:
– 每班之任課科目教師最多只能認證4位,每位教師均須實際擔任教學且授課份量相當。
– 經審查授課教師若授課份量不足或僅實體教學者,不頒予證書。
Q:若通過數位學習課程認證後,有效期限為多久?
– 通過認證之有效期限為五年,超過期限應重新認證。
如有申請疑問,歡迎聯繫【數位教學組 林宥甄技正】
☎️ 11109 | ✉️ szaqw153@gms.tcu.edu.tw